禮品訂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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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品訂做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訂做水晶禮品(以下簡稱項目)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訂製 計 套,單價: 元/套,共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二、 合作方式:
1、由甲方提供製作水晶禮品所需的資料,乙方負責設計並製作成成品。
2、乙方的設計製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實施。
3、項目期限:乙方須在 年 月 日之前交付。
4、甲方責任:
A、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有利條件,在確定項目實施前首付 元作為啟動資金;待產品交付驗收合格後,結完全部餘款計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B、在工作開展期間,甲方如有變更,需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更改,否則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5、乙方責任:
乙方需在合同約束期限內及時向甲方交貨,如需延期應提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順延,不按違約計算。否則按延期處罰,乙方支付項目總額的 ‰(每天)給甲方。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認真履行。
7、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經辦人簽字(蓋章): 經辦人簽字(蓋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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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證: 身 份 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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