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出租合同協議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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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出租合同協議樣式

場地出租合同協議樣式

出租人: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租賃場地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___場地______塊(含場地內的房屋),面積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 個月;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雙方約定租金______元/年, 實行______(一年/半年)支付制,以現金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協議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2、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解決因場地引起的糾紛。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第七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2、將場地擅自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3、逾期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專用設施、 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經甲方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一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_日內將租 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具有完成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二、乙方:

1、乙方為具有完成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三條 保密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 - -方,並應在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 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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