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典當標準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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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典當標準合同範本

抵押典當標準合同範本
當户(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XX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鑑於:
  甲方(即當户)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並同意收當後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後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並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為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範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為:;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房屋坐落於;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3、抵押範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為:,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為(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為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為一個月,超過5天按一個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後,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買賣合同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文件,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身份證、户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並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文件;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並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並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為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為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並經乙方同意後,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____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____日後申請續當並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後,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於典當期限屆滿____日後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後,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託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剩餘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託第三人代為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後的授權委託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後,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於: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並以所得價款受償;
  (
2)以乙方認為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並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文件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並簽署有關文件,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於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徵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捨棄該抵押房產;
  (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於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佔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於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於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准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後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為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文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户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並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後,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後,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並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文件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為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更不能視為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後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文件;
  (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託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
7)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為。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
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採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
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____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____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並憑本合同的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並自願接受強制執行的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對象為包括不限於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通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
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文件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文件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XXX,即視為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於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為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____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並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於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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