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代持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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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代持協議書範本

原始股代持協議書範本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乙方(代持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司法解釋規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中國限制其投資的行業等等,否則代持股協議將被認定為無效。
第一條:委託內容
如果代持股協議的內容約定得並不是很明確或者根本就沒有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實際出資人難以保障自己的相關權益。如應明確約定委託持股的份額。若受託方也是公司的股東,還應XX其所持有的份額,以及委託方與受託方在公司經營決策不一致時的解決方案。
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公司的______萬元出資(該股份為原始股,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股份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2、乙方代持人的資格身份由_______公司理事會指定、任免,如乙方調離、辭職、退休或身故等原因不再在______公司任職或理事會認為需要終止的,其代持人身份即時自動終止,代持人身份因上述原因終止,甲方可委託由_______公司理事會指定的新代持人。
第二條:委託權限
應XX委託權限,防止受託方濫用權利,危害委託方的利益。如:股權被名義股東轉讓、質押、被名義股東繼承人繼承、被國家有權機關處分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法律風險。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為: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受託行使代持股份相應的股東權利。
2、乙方承諾:乙方僅僅是以自己名義代甲方持有股份,並未對該股份實際投資,該股份不是乙方的財產。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必須經______公司理事會同意,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指定的
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承受,並配合辦理簽字等手續。
3、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報請_______公司理事會同意後,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_______公司理事會選定的新代持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應XX受託方的權利義務,主要是限制受託方行使受託持股權利,包括股權處置時的協助義務。
1、作為_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轉增股份和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按規定扣除相關税費後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____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委託持股期間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指定的
第三人,或乙方失去代持人資格身份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個人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協議雙方及______公司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並由______公司簽章後生效。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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