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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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公司-個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公司名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大寫: ),並於 年 月 日通過銀行轉讓的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應於收款當日出具收據給甲方,乙方收款賬號信息如下:
銀行户名:
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
二、借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期限內甲方不收取任何利息,乙方應當於借款次月起每月15號前歸甲方還借款金額的 %至款項還清。
每筆分期還款最遲應於 年 月 日前還清,乙方若超過前述最遲還款期限仍未還款的,自最遲還款期限之日起算,每逾期一日按未還款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付至所有款項還清之日止。
三、乙方於最遲還款期限仍未還清款項的,乙方自願同意甲方所在 公司對乙方税後工資報酬進行全額扣除,用於歸還欠款及違約金。
四、乙方保證在借款期限內及借款到期後 年內都連續在甲方所在 公司處工作,盡到忠實勤勉的工作義務。
若乙方中途解除與 公司的勞動關係,應當於解除勞動關係當日一次性還清所有未歸還款項,同時並按借款金額的每日1 支付借款期限內的利息。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