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借用協議書範本
倉庫借用協議書範本
出借方(承租人,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借用方(以下稱乙方):
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出租人(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子問題開始}鑑於:
(1)甲方與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以下簡稱"租賃合同" ),甲方向丙方承租位於 的倉庫(或場地,以下簡稱"場所" )用於存放 ,租賃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場所基本情況: ,產權證號: .
2、借用期限:借用期限與乙方的質權期限一致,乙方對甲方的債權未受清償前即乙方對質押的質權未實現前,乙方有權持續借用該倉庫(場地),但借用期限不得超出租賃期限。
3、借用期間,甲方仍應按其與丙方之間租賃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丙方交納租金並履行其他相應的義務。
4、如甲方未履行租賃合同項下的義務並對丙方構成違約的,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在本協議約定的借用期限屆滿前,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解除其與甲方之間的租賃關係,亦不得要求解除本協議。
5、如甲方未履行租賃合同項下的義務對丙方構成違約或乙方認為甲方的行為可能對丙方構成違約的,均視為甲方構成對乙方的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對甲方的授信,並按授信合同和質押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依法處置質物。
6、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導致甲方和丙方之間的`租賃關係不得不解除的,本協議終止。同時,租賃關係的解除均視為甲方構成對乙方的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對甲方的授信,並按授信合同和質押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依法處置質押物。
8、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本協議於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出借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借用方(公章):
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產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