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股權轉讓協議
常用股權轉讓協議
股權轉讓協議
股權出讓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股權受讓方:(乙方) 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
本着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有限公司 %股權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金額及支付
2.甲方同意在 天內向乙方出具財務報告。
3.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 日內以 形式分 次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户。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 %股權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與 %股權權利和相應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 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 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 承擔。
第五條 合同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報審批機關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其他股東同意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