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合同範本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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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投資方)

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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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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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諮詢、管理服務和財務規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信守。

第一條、釋義

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投資方:指自願參與眾籌並投出一定數量資金給他人使用的自然人。

1.2眾籌發起方:指有資金需求,並得到投資方一定數量資金的項目實施人。

1.3債權:指參與眾籌的投資方與眾籌發起方投融資關係存續期間,投資方擁有的全部權益。

1.4提前收回投資:指投資方與眾籌發起方投融資關係存續期間,眾籌發起方在協議規定的投資歸還日到期前,提前將資金償還給投資方。

第二條、資金投向及收回方式

2.1乙方建立眾籌撮合平台,並對供求雙方的信息資料進行登記、篩選,將經審核符合投資條件的眾籌發起方推薦給甲方,由甲方自願作出投資決定。

2.2甲方決定投資,需通過當面、傳真、掃描簽署或授權乙方代為簽署的方式與眾籌發起方簽署《__眾籌協議》,協議一旦簽訂,甲方應按照《__眾籌協議》的約定,向眾籌發起方劃付投資款。

2.3眾籌發起方與甲方簽訂《__眾籌協議》後,乙方將按照協議約定督促甲方投資收益的劃轉和投資款的到期收回等權益事宜。

2.4乙方作為《__眾籌協議》的中介方,有義務監督、敦促投資方、眾籌發起方嚴格履行合同,並在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時,協助守約方維護權益。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有根據自己意願決定是否提供資金給某個特定眾籌方的權利。

3.2甲方有權按照《__眾籌協議》的約定獲取所投資金帶來的全部收益。

3.3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查詢、瞭解眾籌發起方的資信情況。

3.4甲方同意眾籌發起方提前還款,而無需特別通知。

3.5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和眾籌發起方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如擅自或不恰當向他人泄露,則應承擔泄密責任。

3.6甲方保證其所投資資金來源合法。

3.7甲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繫電話等相關信息,須及時通知乙方和眾籌發起方,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導致自身受到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勤勉盡責,以誠信、嚴謹、審慎的原則為甲方提供服務。

4.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收回投資款及其相應的投資收益。

4.3乙方需對甲方個人信息、資產情況及其他個人隱私資料予以保密。

4.4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之約定獲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特別約定

5.1乙方確保其提供的眾籌發起方真實存在,甲方通過平台撮合的股權眾籌關係真實存在。

5.2乙方確保向甲方推薦的眾籌發起方經過謹慎的信用資質審核。

5.3當眾籌發起方發生違約行為時,乙方須採取合法、合理的措施,協助甲方催收和追討投資款。

5.4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諮詢及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眾籌發起方推薦、協議促成、投資管理、協助資金收回何必要的催收服務、以及定期提供眾籌發起方資金使用情況報告等服務。

第六條、債權轉讓

6.1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轉讓債權的,應向甲方提出經由本人簽名(章)的書面申請,經審批後交由眾籌發起方回購。

6.2甲方債權轉讓時,需向眾籌發起方支付債權轉讓違約金。債權轉讓違約金的收取標準按照《__眾籌協議》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文件資料

投資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的原件或複印件,《__眾籌協議》原件應交一份給乙方作為備案。

8.1因國家宏觀調控、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地方發展政策產生變化。

8.2當眾籌發起方短期或者長期喪失經營能力(包括但不限於眾籌發起方收入情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人身出現意外、發生疾病、死亡等情況),或者眾籌發起方的還款意願發生變化。

8.3眾籌發起方按期給付甲方投資收益,並有意如期償還甲方的投資資金,在此情況下甲方出於自身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資時可能受阻,即便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乙方努力幫助甲方尋找願意受讓甲方債權的第三方,但不能確保一定能夠在甲方需求時找到債權受讓人。

第九條、税務處理

甲方在投資、債權轉讓過程中產生的相關税費,由甲方自行向税務機關申報、繳納,乙方不負責相關事宜的處理。

第十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得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以及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後甲方不願繼續合作,則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月向乙方申明,否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原定期限。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或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3.1甲方出現投資款的繼承與贈與,需由主張權利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向乙方出示司法機關生效的法律文件或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文書,經乙方確認後予以協助進行資產轉移。由此產生的相關税費,由主張權利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繳納,乙方不負責相關事宜處理。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13.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3.4本合同履行中,相關重要事項應以書面方式送達對方。書面方式可以快遞、掛號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專人送達等方式。甲方和乙方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3.5本合同所載明的甲乙雙方聯繫地址、電話,為雙方合同履行期間的約定聯繫方式,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的,在該變更通知送達對方之前,該變更對對方不發生效力。若一方因其約定的聯繫方式或通知變更後的聯繫方式有誤,致使對方所發函件被退回、電話被拒接,則視為已經送達。

13.6本合同中由甲、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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