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乘車安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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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乘車安全合同
為確保學生自行乘車往返學校途中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據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現告知家長的義務和責任,並制定如下協議。
1.家長要切實保障學生不乘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無安全保障的車輛,如“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保險憑證、無行駛證);報廢車、貨車、三輪車、摩托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上、放學。
2.學校要求家長親自接送孩子上學、放學,情況特殊必須乘車的,要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署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及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家長必須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4.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或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三無”車輛(無駕駛證、無保險憑證、無行駛證);報廢車、貨車、三輪車、摩托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車。
②臨時司機代駕。
③駕駛員酒後駕駛。
④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⑤駕駛員存在身體或心理健康等問題。
⑥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時存在安全隱患。
⑦駕駛員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
5.如學生在此期間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及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請家長認真閲讀以上內容,若無異議並同意接受,請簽字。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 家長姓名: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