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證明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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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證明申請書
縣(市、區)失業保險機構:
茲有本單位職工同志,因(1)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2)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3)企業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被精減的;(4)單位經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銷、解散、關閉或停產而被精減的;(5)單位同意辭職或被單位辭退的;(6)被單位除名或開除的;(7)在職期間被勞動教養、判刑,現解除勞動教養或刑滿釋放的;(8)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享受失業保險的。前往你處申請失業登記。
該同志於年月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年月日將檔案退至縣(市、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本單位參加失業保險時間為年月至年月。
經辦人:
單位(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