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代理權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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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代理權轉讓協議

快遞代理權轉讓協議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接方): 身份證號:

茲有甲方需轉讓本人承包的申通快遞業務 ,經申通快遞公司同意,甲、乙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日期:20 年 月 日。

二、轉讓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三、雙方約定,轉讓前有關甲方經手的快遞業務及有關問題、糾紛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不承擔此責任;轉讓後有關快遞業務及問題、糾紛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交待、乙方認可的遺留問題除外)。

四、甲方滯留的快件有 件,單號分別為: 。

五、甲方轉讓後,乙方有業務操作方面的問題需要請教,甲方應及時給予解答。

六、此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申通快遞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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