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租房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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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租房協議

員工租房協議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甲方自願將位於第層第號房間出租給乙方用於個人居住使用,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賃期間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小區管理,若發生違法違紀或造成人為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概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租賃期間發生的衞生費、物業費、水電費均由甲方承擔(注:水費、電費每人每月限額使用30元以內,超額部分按居住人數平均攤交),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住房調整,不得私自佔用未使用的房間,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容留他人過夜居住或作他用(只准許乙方自己居住使用,不得轉租他人)。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造成重大損壞的,甲方將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環境衞生,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並聽從甲方檢查勸告。

六、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無條件清理房間內外環境衞生,經甲方驗收合格方可退房,否則視違約給予經濟處罰。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3.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八、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訂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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