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租賃合同簡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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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租賃合同簡單版

商場租賃合同簡單版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置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 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户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户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核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枱、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 _____月_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户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B.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 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户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税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營業總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户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户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置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核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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