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生證明需要做親子鑑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開出生證明需要做親子鑑定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做親子鑑定還要開出生證明嗎

(1)被鑑定人應由“母-子-可疑父親”組成;
    (2)成年被鑑定人均應自願同意接受鑑定,14歲以上的青少年應適當爭求其對鑑定的意見;
    (3)被鑑定人出示身份證、孩子出生證(或户口)等證明身份及其相互關係的證件;
    (4)出具由法院、檢察院、公安部門或律師事物所簽發的親子鑑定委託書,註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以及申請原因等;
    (5)按照司法鑑定的有關規定,一家三口必須親自到鑑定機構接受現場採樣並做相關圖片和圖像記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