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的扣分週期怎樣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駕駛證的扣分週期怎樣算

每一本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都有12分可記,但沒有12分可扣,這是兩個概念!剛拿到駕駛證時,你的駕駛證是0分,然後如果你違法,就會在你的駕駛證上記分,直到記滿12分,這才是正確説法。你的駕駛證原本是沒有分的,所以説“扣分”這個概念是錯誤的,我們繳納罰款這個過程叫“銷分”,是把你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的違法記分給銷掉,然後到下一個記分週期你的駕駛證的分數才會歸零,並不是補滿12分,如果補滿12分,那就相當於你啥都沒幹就被記滿12分了!

要想了解駕駛證什麼時候才能清分歸零,那我們就要了解記分週期這個概念: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交通法規扣分細則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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