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1301逆向行駛 - 處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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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行為1301逆向行駛,處罰標準是什麼?

違法行為1301逆向行駛,處罰標準是什麼?

1301是違章代碼,其中第一位代碼1表示違章主體是汽車違章。(常見的第1位數字的含義:1、機動車違章,2、非機動車違章,3 、行人、乘車人違章, 4、高速公路違章,7、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施細則規定)。

第二位代碼表示扣分值。3表示扣3分。(0表示不記分,1表示記1分,2 表示記2分,3 表示記3分,6表示記6分,7 表示記12分)。

第三、四代碼表示違章行為順序號,01代表的是機動車逆向行駛。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記3分。

一、車輛逆行會處罰

機動車逆向行駛是指機動車、非機動車靠左側通行,則視為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會給交通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由於逆向行駛與正方式過來的車輛是兩個行駛不同的方向,非常容易造成交通違章事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情形非常嚴重,造成人員傷亡率非常高。

交通管理部門對於逆向行駛行為嚴格打擊,如果駕駛人有逆向行駛的交通違章行為,則處以駕駛人200元違章罰款,駕駛證扣3分。如果駕駛人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駛,則處以駕駛人20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扣12分。

二、逆行出事故劃分責任

非機動車逆向行應該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逆向行屬於違章行駛行為,且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負擔主要責任。不過具體以以交警部門認定為準。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三項“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三、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規定

機動車上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1)懸掛機動車號牌,專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號牌;

(2)放置檢驗合格標誌,是指經車輛安全檢驗部門對機動車檢驗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證明車況良好的合格標誌;

(3)保險標誌,是指機動車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後,由保險部門核發的證明;

(4)機動車行駛證,是指機動車登記註冊後,與《機動車登記證書》所記載的車輛類別、車主名稱、廠牌名稱及相關數據相一致的,並配有該車照片的合法證明。

隨着汽車在千家萬户的普及,汽車逆向行駛這一違法現象似乎司空見慣,這種不文明的駕駛行為潛在的危害性不言而喻。 從安全角度講,有着很大的安全風險在裏面,因為逆向行駛很容易使其他駕駛者有不滿情緒,導致出現對立的心態, 這樣的的話不僅干擾正常的交通秩序,情節慶典的來説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嚴重的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提醒駕駛員不要有僥倖心理,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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