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滯納金最多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一、交通滯納金定義

違章滯納金最多是多少

交通罰款滯納金是指超過規定的繳款期限,向繳款人徵收的一種帶有懲罰性質的款項,一般是按超過規定期限的天數,每天徵收應繳款額一定的百分比。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

二、交通滯納金的數額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條規定:交通違法者自領到交通違法憑證15日內必須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或罰款,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從第16日起每日按罰金的3%收取滯納金。

公安部擬增加“上限條款”避免“天價罰單”。

公安部最近發佈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徵求意見稿)》,其中一條為“交通違法罰款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但未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當事人一旦延遲交納罰款,就可能出現加處的罰款數額大於原處罰款數額的情況。其中有相當多的人是因為不知道自己已經有違法行為被處罰,或因客觀原因沒能及時繳納的。

公安部公佈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的規定。這就是説, “天價滯納金”、 “滯納金滾雪球”現象將從此終結。

交通違法“滯納金”有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一些當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遲繳納罰款,造成加處的罰款數額遠大於原處罰款數額。

為解決這一問題,修訂後的《程序規定》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增加了一條規定,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此前,修訂徵求意見稿在公安部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羣眾對此進行了熱烈討論,82%的意見贊成這樣規定。

上文就是“違章滯納金最多是多少”的介紹,綜上所述,我國近年對交通滯納金盡享了上限規定,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裏面沒有繳納清楚,則會每天按照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罰款,加處罰款的總額是不能超出罰款的數額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菏澤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