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b本扣分之後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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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駛證b本扣分之後怎麼處理
如果是駕駛證b本被扣分的話,那麼需要對相關文明駕駛知識和交通法規進行學習。
駕駛證b證扣分要在審驗時接受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接受完學習審驗扣分就會清除。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第七十一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的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製作撤銷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二)將收繳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以及撤銷決定書轉至機動車登記地或者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予以註銷;
(三)無法收繳的,公告作廢。
第六十六條規定,簡易程序案卷應當包括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一般程序案卷應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或者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證據材料、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
如果車主違反了相關安全駕駛規定的話,那麼交警部門可以吊銷駕駛人的駕駛證。進行吊銷駕駛證的流程包括交警部門作出決定,然後送達至當事人,之後將收繳的機動駕駛證存放至車輛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