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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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是多少?

一、長春交通事故律師費標準是多少?

1、聘請律師參與交通事故調解收費收費標準為1500元,律師參與交通事故調解次數一般以2次為限。

2、聘請律師參與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律師代理原告方:收費標準為訴訟標的(指要求被告賠償的金額)5~8,一般最低不少於3000元。律師代理被告方:收費標準為訴訟標的(指原告要求賠償的金額)3~5,一般最低不少於元。

注:

a、如果當事人經濟困難,律師可以免費代理或低於上述標準收費;情況特殊的,雙方可以協商;

b、交通事故受害方律師費支出,按相關法律規定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擔;

c、聘請律師需要雙方簽定有律師事務所蓋章的《聘請律師合同》、《委託書》,並出具律師事務所蓋章的收費發票。

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範圍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首先雙方應該進行報警,等待交警部門作出現場勘定,然後再打電話給保險公司來進行相應的賠償。交警部門會在第一時間之內出具責任認定書,來確定是由誰來承擔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或者是誰來承擔哪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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