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水果被酒駕的可能性有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一、吃水果被酒駕的可能性有嗎?

吃水果被酒駕的可能性有嗎?

也是有的;吃荔枝檢測:數量,5顆。即時檢測結果為40mg/ml;五分鐘後檢測結果為5mg/ml;十分鐘後檢測結果為0mg/ml。吃葡萄檢測:數量10粒。即時檢測:0mg/ml。吃獼猴桃檢測:數量1只。即時檢測:0mg/ml。吃榴蓮檢測:數量0.14kg。即時檢測:36mg/ml;五分鐘後檢測:0mg/ml。通過實驗可以發現,吃部分水果短時間內可以檢測出酒精含量,有時檢測結果會達到或超過酒駕的標準(20mg/ml)。但是10分鐘後就檢測不出了。

因為水果中含有糖分,在無氧環境下,水果也會呼吸,這個過程又一個名稱叫“發酵”,這個過程會產生酒精和二氧化碳,人吃了以後短時間內嘴裏可能含有酒精餘量。

對於機動車駕駛人吃了水果是可以駕駛機動車的。如果剛吃過就開車,且剛開車就被檢查到,駕駛人可以向交警説明情況並提供證據。交警進行酒精檢測時通常會檢測兩次,中間會有時間間隔,如果確實是吃水果被檢測到酒精,10分鐘後會自然消失,再檢測結果自然為零。

二、酒後駕車會如何處罰?

酒後駕駛會暫時將駕駛人的駕駛證扣掉六個月,並判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是在之前曾經有過因為酒後駕駛被處罰,再次出現酒後駕駛的情況時,要判處十日以下的拘留處罰,並判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罰款以及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如果是酒後駕駛營運車輛,判處十五日的拘留處罰,並判處五千元的罰款,吊銷駕駛者的駕駛證,在五年之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為保障法律的正確、統一實施,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偵查、起訴、審判實踐,制定本意見。

1、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八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達到二百毫克/一百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製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6、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鑑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含量檢驗達到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含量檢驗結果作為認定其醉酒的依據;

7、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綜合上面所説的,酒駕不只是喝酒才會被檢測出來,如果吃了有帶發醇性的水果也是會被查出酒駕的,但對於這種行為當事人是可以及時的救濟,等再過十幾分鍾再測,一般酒精的含量都是為零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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