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車牌號碼查詢違章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一、只有車牌號碼查詢違章可以嗎?

只有車牌號碼查詢違章可以嗎?

不可以。因為違章信息屬於個人隱私的信息,車牌號很多人都會知道,所以不能單憑車牌號查詢違章,想要查詢自己的汽車是否有違章,可以登錄12123網站,找到違章所在地之後輸入車型、發動機號進行查詢。

當汽車剛購買的時候,汽車號牌還沒下發的話,使用的就是臨時號牌,那麼使用臨時號牌違章的話,也是沒有辦法查看違章的,但是違章違規的內容都會記錄下來,等到車主更換正時的汽車號牌的時候,就都可以查出違章歷史了。臨時號牌和正式號牌擁有同等的效果,臨時號牌的使用期限是15天左右,新車只可以申請臨時號牌3次,每次使用的臨時號牌都要在車管所進行備案的。臨時號牌要看清楚,有些是可以出省的,有些是隻可以在省內使用,如果出省的話,是當作無牌駕駛處罰。

二、違章停車被撞誰的責任

路邊違法停車被撞可能也要承擔責任路邊停着的車被撞,雙方又協商不下,責任認定一般按照以下情節區分:被撞車輛在泊車位內正常停放,無需承擔責任;如被撞車輛因車輛故障等特殊原因,臨時停放在泊車位以外的地方,在來車方向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被撞車輛也無需承擔責任;如在泊車位外無正當理由違規停放,而且在來車方向又無警示標誌,被撞方需承擔次要責任。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也就是説,被撞車輛有違法違規的地方,而且也有證據證明的,即使肇事車輛逃逸,被撞車輛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在確定好責任問題後就是索賠的問題。肇事司機如與肇事車輛所有人不一致,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屬於肇事機動車一方的,由保險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肇事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交通事故認定期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將車輛停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屬於違章停車,但其違章停車行為尚不足以造成該事故,因此,不應承擔主要責任,承擔次要責任。

如果要查詢違章情況,可以進入相關網點查詢。如果車輛在路邊違章停車被撞,那麼責任的認定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車輛故障等情況被迫停止停車位外,並且有做警示標識的車輛,責任由對方承擔。如果是無故違章停車的,則自己要承擔次要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