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超速50%扣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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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駛員超速50%扣多少分?

駕駛員超速50%扣多少分?

超速處理如下:

1、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的處罰是: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罰是: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罰是: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罰是: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罰是: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罰是: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二、車速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以下行車速度規定:

1.《道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2.《條例》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誌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3.《條例》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誌、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4.《條例》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為了更好的保障駕駛員和行人的生命安全,國家也是規定了所有的駕駛員都要遵循道路交通法規,如果駕駛員在駕車過程中出現了違章駕駛後,也是會給當事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損失,所以在發生了違章行為後,交警部門也是會扣除駕駛員的駕照分數同時處以一定的罰金。

當駕駛員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也是需要遵循道路交通法規,其中就明確的規定了,不得出現任何的超速行為,如果出現了超速行為後,也是會給駕駛員和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所以交警部門是會對違章駕駛員進行相應的處罰,當駕照扣滿12分後也是需要重新考取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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