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肇事逃逸協商不好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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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事人肇事逃逸協商不好怎麼處理

當事人肇事逃逸協商不好怎麼處理

當事人肇事逃逸協商不好的處理需要自己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司法程序的操作,需要依靠有關部門的力量來處置。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行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如下處理:

1.對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並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試行)》

第十三條 對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記12分;保險公司按規定應於次年上浮逃逸車輛保險費。

肇事逃逸問題的處理需要自己積極的踐行相關的條例,對於肇事者來説最為關鍵的就是尋求協商處理的方式,這樣不僅會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對於時間的浪費就不復存在的,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實際的需求,在問題的處理上需要結合具體的要求進行合理的分析,從而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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