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多少分需要再次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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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扣多少分需要再次學習

一般在機動車有違章行為或者發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情況下,需要依法對駕駛者做出處罰,其中就包括扣分。此時根據實際的情形不同,具體的扣分標準也不一樣。但在扣分達到一定數量的時候就需要再次學習。那駕駛證扣多少分需要再次學習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駕駛證扣多少分需要再次學習

我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八條:

(一)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二)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由上述可知,駕駛證在一個積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時需要重新學習相關知識並參加考試。

相關知識:

1、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二、駕駛證扣分什麼時候清零?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即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違法所記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所記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週期開始將上一記分週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後)自動清零。

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並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週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後考試)合格後,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你的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這屬於對交通違章行為作出的處罰類型之一。而其中最嚴重的就是一次性被扣12分,此時就需要駕駛人再進行理論學習,通過了考試之後才能重新取得駕駛證。希望這些內容對你有所幫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相關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情況,為您解決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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