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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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一、交通事故怎樣才算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出了交通事故逃逸保險公司賠償嗎?

交強險立法原則是為了保障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肇事逃逸行為非條例和條款列明的除外情形,保險公司依然需要承擔理賠責任。交強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及車損險的保險條款中都有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是屬於免賠責任,也就是説確定逃逸的話商業險不能獲得賠付。

交強險的法律性質與商業險不同。商業險是投保人為分散風險、“轉嫁”自身責任而投保的險種,交強險則更具有公益性質,它的首要目的在於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時、合理地填補其遭受的損害,進而維護社會大眾的安全與權益。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通事故逃逸的行為是嚴重的違反了《交通管理法》規定,也會讓他人受到傷害,只要在發生事故之後而選擇逃逸,那麼就可以認定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如果造成的後果比較嚴重,是可以按刑事條款來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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