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護理依賴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交通事故護理依賴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護理依賴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

護理費=當地護工同等級勞務報酬標準乘以護理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乘以護工人數(原則上1人,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3、護理期限:

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鑑(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但定殘後仍需要護理的,應參考其傷殘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護理費期限內死亡,則加害人無返還請求權;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然後再確定護理的費用。

二、交通事故期間護理費的種類是怎樣的?

1、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把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癒後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醫院統一安排的護士護理的費用,因為已納入醫療費的範圍,因而不應列入護理費。

2、按照護理人員的不同,也可將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聘請專門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的護理費用;

(2)是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僱傭其他人員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注:受害人的親屬和配偶進行看護時,雖然表面上沒有支出費用,但是,這種看護活動仍然具有金錢價值,此種出於親情的行為不能施惠於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應當支付費用。

因此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確定了事故的主要責任人之後就需要進行賠償,而通常賠償的費用也是包含了護理費用的,而護理費用的賠償標準通常是根據護理人員是否有收入以及具體的勞務報酬加上護理的天數來計算具體的護理賠償費用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