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麼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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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麼扣車?

一、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麼扣車

一般情況下扣車期限是5天,需要鑑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長不超過60天。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該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事發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按規定撤離現場或在現場糾纏,另一方可報警,警方對不肯撤離且造成交通擁堵的當事人,將嚴肅處理。

二、交通肇事逃逸可以私了撤案嗎

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不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情況下,雙方願意私了達成賠償協議,可以在交警處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從而撤案。如果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的話,是不可以撤案的,不過就賠償問題是可以協商私了的。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脱責任的行為。

隨着交通運輸業的迅速發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趨勢,嚴重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要嚴懲,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的逃逸如何認定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輕微交通事故扣車一般是五天,交通肇事逃逸的案子,也是可以私了的,但是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需要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和解,還不能構成刑事犯罪,如果構成刑事犯罪,需要由熱門法院審理判決,還要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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