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超載一人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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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車超載一人怎麼處罰?

小車超載一人怎麼處罰?

《道路安全條例》第六十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1)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2)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3)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4)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六十一條,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1)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2)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3)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4)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5)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2、《駕駛證扣分細則大全》

第一條第三款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第二條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第三條第一款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二、超載的危害

1、縮短汽車使用壽命和加速零部件的老化。汽車的製造是根據技術數據確定下來的,載重限量也不例外,一旦超載就會使原來的設計數據發生改變。比如:鉚釘鬆動,緊固螺絲脱落,焊接點脱焊斷裂和整體車架變形等。超載縮短了車輛的使用壽命,加速了橡膠,塑料新件的老化。

2、加縮輪胎的磨損和變化。汽車輪胎是根據汽車總重量設計生產的,並留有相當的安全係數。但當汽車超重時,就會使輪胎吃重而產生變形。同時加大摩擦,也會導致輪胎壽命縮短。據測定,超載20%時,輪胎壽命減少30%;超載40%時,輪胎壽命則縮短50%。

3、加速發動機損壞。汽車超載後給發動機帶來很大的損壞。首先是負荷加大,動力不足。長時間的低速行駛,導致發動機過熱,加劇零部件的損壞。同時也加大了耗油量,增加了運輸成本。

4、轉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汽車的操縱性能。超載會造成轉彎時離心力增大而影響到汽車行駛的穩定性減小而引發事故。

5、降低的制動性能,增長非安全區距離。影響汽車制動距離的因素很多,其中汽車載荷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制動距離的長短。載荷汽車在制動時,載荷物前傾,前輪載荷增加,後輪相反。這樣就使得地面附着力改變而連帶改變制動距離。滿載時的汽車速度小於空載車的汽車減速度。實驗證明;時速在30公里時,重量大於3噸的載重汽車,每增加一噸的重量,制動距離則要延長0.5-1.0米,至於超載汽車由於慣性加大,制動距離更長一些。非安全區距離的延長,往往給駕駛員造成始料不及的心理壓力,從而招致車禍的發生。

6、縮短彈簧鋼板壽命。減少車輛的通過力。由於超載運行,彈簧鋼板受力過重,運行中連續反彈,反而縮短了壽命。由於載荷過重,使車體整體下沉,縮小與地面的距離,減小汽車的通行能力。

不管是什麼類型的費貨運車輛,都有限載人數,對於駕駛員來説為了降低自己被扣分、被責令支付罰款的概率,不得實施超載的行為。若是交通事故的一方當事人是超載的違章人員,則該人員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是事故的責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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