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沒有傷人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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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沒有傷人怎麼處理?

有些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當事人並沒有受傷,屬於輕微交通事故。那麼當事人就交通事故沒有傷人怎麼處理?涉及到財產損失的話,如何向保險公司進行索賠?這些問題和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給大家簡單講解下。

一、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不涉及人身傷害的,雙方應該怎麼處理?

1、當事人立即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地方。

2、當事人各自出示並互驗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憑證,如發現證件破損無法辨認或有假證嫌疑,立即報案。

3、確認證件無疑的,雙方應立即向“110”、“122”備案並向各自的保險公司報案。在保險公司受案後填寫《事故確認單》,當事各方將事故車輛就近到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理賠。

4、當事各方車輛到達同一家保險公司後,保險公司及時派員評估定損受損車輛。

5、當事人對保險公司定損無異議的,在物損評估意見書上簽名,保險公司理賠。

6、當事人持本《確認單》及保險合同規定提供的單證,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

二、交通事故中發生財產損失,如何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

1、交通事故報賠: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牆上),應由安委會出具證明材料。

2、交通事故核定:

(1)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瞭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估算合理費用,並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2)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並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於保户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3、賠付規定:全部損失

(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後,如果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後,如果保險金額高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4、交通事故部分損失

(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於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於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3)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於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有效期時,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

(4)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後的殘餘部分,應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並在賠償中扣除。

5、交通事故賠付時間

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保户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

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通過上文,小編詳細介紹了不涉及人身傷害的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方式,並列舉了申請保險賠償的手續。有了這些知識,我們就知道發生交通事故沒有傷人怎麼處理了。一般情況下雙方最好協商解決,通過保險公司來進行相關財產損失賠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信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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