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到人保險怎麼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一、車撞到人保險怎麼賠償

車撞到人保險怎麼賠償

機動車在保險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受傷的,需要由公安機關確定機動車承擔的責任,然後按照責任承擔事故的損失賠償,在賠償結束以後,按照保險合同條款中投保內容申請保險理賠。理賠時,首先是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相關資料,保險理賠窗口受理審核,保險公司上級審批同意,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保險金的數額後,支付相應的賠償。

1.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應按照保險合同要求向保險人提供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損害的還需要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二級以上或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原始醫療費用收據、診斷證明及病歷;造成第三者傷殘的,還應提供具備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傷殘鑑定資格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還應提供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書;

3.根據保險車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實行絕對免賠率,承擔全部責任的,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規定,扣除20%的免賠率,同時投保不計免賠保險的則會按照醫保標準即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標準給予全額理賠。

4.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指意外傷害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保單簽發地政府當時適用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範圍》及相關規定的醫療費用,但是不含以下費用:

(1)按規定使用某些藥品、進行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時,需個人先行自付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

(2)按規定轉外就醫需個人提高自負一定比例的醫療費用;

(3)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定以外的個人自費的醫療費用;

5.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二、開車撞傷人賠償要注意什麼

1、選定仲裁卻起訴

通常,投保人發生車險理賠糾紛會選擇法院起訴,然而,有些投保人與保險人在簽訂合同時已選擇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此種情形下投保人只能申請仲裁裁決,人民法院不應受理。

2、未賠償三者即追償

依照《保險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實踐中,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中第三者通常會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責任外,剩餘部分將由被保險人予以賠付。判決生效後,被保險人由於對保險法律規定缺乏瞭解,在未對第三者進行賠付的前提下,便起訴保險公司要求在商業保險範圍予以賠付。此種情況,即便投保人有和解意向,願意放棄部分訴訟請求,保險公司也不願讓步,最終由於違反法律規定,導致投保人敗訴。

3、忽視危險通知

依照《保險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保險期間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未履行通知義務,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實踐中,投保人時常忽視該規定,認為只要存在真實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就應當予以理賠。以車險糾紛為例,部分被保險人擅自改變投保車輛使用性質,將非營運車輛作為營運車輛使用,以期獲得額外收入。在由此發生事故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均會以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為由,拒絕予以賠付。

4、不及時報險

保險公司在商業保險中大多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實踐中,除故意逃避處罰情況外,在部分單方事故中,由於事故未傷及第三者,加之事發地點偏僻或事發時間在深夜,車輛駕駛人在未及時報案的情況下便擅自駛離事故現場,最終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及性質無法核定,造成被保險人訴求無法獲得法院支持。

5、忽視舉證義務

除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倒置情形外,車險理賠也應“誰主張,誰舉證”。但是,一些投保人往往將其單方聲明或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的口頭承諾作為證據,該類證據由於是投保人單方提供,保險公司大都不予認可,無法被法院採納。另外,一些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往往認為保險公司處於強勢地位,一些舉證責任或鑑定申請應當由保險公司承擔而非自己提出,最終因投保人自身舉證不能,導致敗訴。

綜合上文的介紹,大家應該清楚車撞到人保險怎麼賠償了吧。此時如果在購買的車險範圍內的話,自然是由保險公司在責任範圍內做出賠償,而要是超過了賠償限額的,那麼超過的部分就要由機動車一方來承擔。實踐中根據對事故責任的劃分,才能確定機動車一方實際應該承擔多少的賠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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