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棄車逃逸交強險賠償嗎
一、駕駛員棄車逃逸交強險賠償嗎?
駕駛員棄車逃逸交強險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強險理賠額度是怎麼規定的?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三、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繫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交強險的免賠範圍是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駕駛員逃逸並不屬於免賠的法定情形,不過,由於事故發生後,駕駛員已經逃逸,假如也聯繫不上受害人的家屬,搶救受害人的搶救費用險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但可以向肇事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