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後如何與肇事者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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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後如何與肇事者索賠?

出車禍後如何與肇事者索賠?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應該先向公安機關報案。還要根據相關的保險條例,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向保險公司報案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可以先電話報案,然後在,事故處理之後,向保險公司,填寫出險通知書,向保險公司補述事發經過。另一種方式是派人到保險公司報案,然後陳述事故發生的經過以及,提供保險單和天氣出行通知書等。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當事人的財產人身損失。應該由保險公司進行相關的賠償。超出保險的責任範疇,應該有交警部門出具相關責任書,來進行賠償。

所以發生車禍之後,應該及時向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報案。要注意的是,為了能夠順利拿到保險賠償。一定要避免私下去了結,因為保險公司是不承認這種行為。

不出意外的話,這周應該都是有交強險的。在車禍後,遭受到損失的一方,應該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醫院開具的證明等。向肇事者進行索賠。當然要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書,進行主張賠償。

第一步我們要申請傷殘鑑定,以及根據傷殘等級來賠償。第二步我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精神賠償費。

如果肇事者不願意賠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在數據賠償的過程中,可以通過時間通過交警部門要求保險公司先墊付一部分醫藥費。然後等到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之後進行訴訟要求賠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在索賠過程中應注意,如果遇到肇事者不予配合,不能採取極端方式,要採取合理合法方式索賠,避免極端方式造成彼此不必要的損害,必要時可以請律師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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