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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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如何計算

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是在所難免的。但是如果不是我們自己的過錯,卻要我們為自己的醫療費買單的話,那是相當不公平的。此時,除了要知道應該向誰索賠外,同時還要清楚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如何計算,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交通事故中的醫療費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身體受到損害,原則上應在縣級以上(含)的醫療機構進行診治,但因搶救的需要,受傷的當事人也可以到離案發地最近的醫療機構(包括縣級以下各種醫療機構)救治,交通事故當事人受傷經治療傷情平穩,但仍需繼續進行康復,對症等治療的,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以在縣級以下的醫療機構或者門診治療,其治療費用一併計算。

交通事故當事人在醫院治療期間需要外購藥品的,應當由該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並與傷情的治療的需要相符。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經原住院治療的醫療機構同意擅自轉院治療的,對其因轉院治療增加的費用,將不予以支持,但確有因原住院的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的治療條件不同意受害人轉院或其他正當的理由除外。

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療費+住院費+其他

二、如何讓肇事方墊付醫療費

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要積極配合醫生治療。這裏要提醒受害人注意的是,不要因為肇事者拒絕墊付醫療費而耽誤治療。有的受害人經濟比較困難,需要肇事方承擔醫療費,肇事方又不肯承擔的情況下,讓肇事方墊付醫療費比較有效的方式有: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對方車輛;

2、請交警聯繫肇事方催要醫藥費;

3、要求肇事方投保的交強險公司先行支付交強險保險額度內的1萬元醫療費。

這三種方式中,最好的方式是立刻申請法院對車輛進行財產保全(查封,扣押),如果對方的車輛被查封、扣押了,一般情況下都會積極配合承擔醫療費用。交通事故發生後,如車輛交了交強險,交警就應該放車,如果要進行車輛檢測則等到報告出來後5個工作日交警就會放車,受害人應當在此期間內請律師,申請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肇事車輛。

僅僅是賠償項目中的一種,實踐中還有可能涉及到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傷殘賠償金以及後續治療費等費用的賠償。而不管是針對哪一項賠償,作為受害的一方最好都能夠知道應該如何計算,這樣才能知道對方做出的賠償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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