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引車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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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牽引車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牽引車交強險賠償限額是多少?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限額一般是指交強險責任限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車險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死亡傷殘無責賠償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無責賠償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無責賠償限額100元。

二、交強險賠償規定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強險的目的在於對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雙方進行合法的賠償,以減少事故造成的人身經濟財產損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事故發生的風險,但根據法律規定,交強險的賠付是有限額規定的,如果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了交強險的賠償上限,那麼則需要由第三方保險或者事故責任方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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