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賠償十萬交強險足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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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賠償十萬交強險足夠嗎?

要求賠償十萬交強險足夠嗎

《交強險》中規定,每次保險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為12.2萬元人民幣。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中國保監會關於調整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公告》規定了從2008年2月1日零時起實行的責任限額:

1、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2、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1)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2)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可以看到,被保險人有責任,要賠償的限額,最高為1220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要賠償的限額,最高為12100元。

二、交強險的理賠程序是什麼?

1、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投保人應儘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2、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要先搶救傷者,然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鑑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鑑定,然後做出認定書。

3、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4、投保人如對上述清單無爭議即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如果有爭議則可以拒絕簽字。在投保人對定損清單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投保人可以修復車輛,並按以下程序進行理賠。

(1)投保人將修理廠的發票,明細清單,定損單,行駛證,保險合同交給保險公司。

(2)與保險公司達成協議之後,保險公司應在十日內支付保險賠償金。如保險公司認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應在兩個月內按可鑑定的最低額先行賠付。

(3)領取理賠通知單,領取保險金。

(4)如果保險公司在兩個月內拒絕出個理賠通知單,並在兩個月內不予賠償,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保險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關保險事故的證據材料後,應當向投保人出具證據清單並簽字蓋章。

(6)保險公司出具拒絕理賠通知書。

(7)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所在地或車輛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投保人對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情況下,肯定交強險在承保範圍內都會履行賠付義務的。而且,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不能操之過急,首先必須要等到責任問題劃分清楚了,其次,對於當事人提出來的10萬元的賠償,必須要憑藉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明材料去進行計算,保險公司履行10萬元的賠付義務也需要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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