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醫療費發票由誰 - 怎麼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5W

交通事故醫療費發票由誰,怎麼賠償?

一、交通事故醫療費發票由誰,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的醫療費用應該由肇事司機墊付,然後按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認定的責任比例分攤費用,可以由保險公司理賠的金額由保險公司理賠。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糾紛尚未解決,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墊付問題。

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圈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入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故的。

因此,傷者的家屬必須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瞭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為,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處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墊付。

由於現行的責任強制保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一萬元,因此當搶救費用超過此賠償限額時,可以依法向國家設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墊付,若以上方法仍無法得到救濟,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醫療費用的先於執行的申請。由此可知,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受害者的醫療費用時,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先行墊付。

二、交通肇事案件多久會開庭?

一般情況下會在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庭。

對於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法院一般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因簡易程序的審限為三個月,所以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後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安排開庭。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申請司法鑑定的,則因司法局鑑定的時間不計算在審限內,所以開庭的時間可能會相應延長。

交通事故一般會在1~2個月開庭審理,對於簡單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法院適用於簡易程序審理,通常會在三個月之內審結。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申請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所用的時間不計算在訴訟時間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