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 - 交強險賠償標準2021年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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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 交強險賠償標準2021年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交強險賠償標準是什麼?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有哪些項目?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三、哪些情況下交強險不用賠償?

對於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保險人在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對於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墊付和賠償。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

2、駕駛人醉酒的;

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4、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

對於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人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綜上所述,每個車主都會給新車購買交強險及商業車險。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會根據交強險的限額對事故受傷的第三人賠償。賠償標準根據責任有無劃分,最高可賠償12.2萬,涉及到醫療費、誤工費及財產損失賠償。當然保險公司也不是任何情況下都賠償,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不以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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