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護理人誤工費賠償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交通事故護理人誤工費賠償怎麼算?

一、交通事故護理人誤工費賠償額怎麼算?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無論受害人是否實際支付給護理人員以報酬,均統一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受害人工資高於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且能提供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的,按實際減少的勞動報酬計算,即月平均工資÷30天×誤工天數;

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或工資與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當,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即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60×誤工天數。

二、交通事故護理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1、一般原則,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

2、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是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3、如果受害人實際需要的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判決的期限,甚至超過了二十年的最長期限,就超過期限的護理費,受害人有權再次請求賠償(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2條規定: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認定賠償權利人確實需要繼續護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如果受害人實際被護理的期限,短於法院判決確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內康復已無需護理,或者在這個期限未滿時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該期限內的全部護理費,受害人基於法院的判決一次性取得該筆護理費的,受害人或者其繼承人不負返還的義務。

綜上所述,一些人遭遇交通事故住院治療期間,需要他人照顧護理。在賠償方面,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有護理費這一項,當然,護理人員有收入或者是企業職工的,還會產生誤工費,能夠拿出工資證明的,誤工費按照實際工資計算。如果是務農的,可以按照當地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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