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官司律師費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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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官司律師費要怎麼算?

在生活中,人與人之間會發生各種糾紛,一般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即可,但如果該糾紛比較嚴重,就需要通過打官司來解決。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涉及到人員傷亡就比較嚴重了,這時如果雙方沒能因為賠償的問題達到一致,就會選擇打官司。在請律師時許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官司律師費怎麼算,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官司律師費怎麼算?

1、先行交費

標的在20萬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計算;超出20萬元以上的案子,參照律師收費指導標準規定的上浮比例計算。二審案件按照上述收費減半收取,執行階段按二審收費標準收取。

2、風險代理

實行風險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預付1000-5000元律師費,待一審、二審判決確定,辦理執行後,按照實際取得金額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費用應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調解:按標的額的8%左右計算,市內一般不低於5000元。市外不低於8000元,若調解不成,需要訴訟(仲裁)時,已收取的該費用可抵扣應收律師費用。

4、計算賠償清單:500元/件

5、製作法律文書:600元/件

6、代理傷殘等級鑑定:600元/件

7、辦理財產保全:600元/

8、代理車輛損失評定:500元/件

9、調查肇事車的保險情況:500元/件

10、蒐集保險理賠材料:600元/件

11、調查肇事者基本身份情況及財產線索:600-2000元/件

二、交通事故的訴訟一般要多長時間?

訴訟時間:一審一般是3-6個月時間,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審大多數情況下3個月可以結案;一審判決下達後,雙方都服判,一審判決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訴,則要進行二審,二審為3個月時間,二審是終審判決,不允許再上訴;如果被告能自覺履行生效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訴訟結束,如果被告拒絕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雖然法律規定執行要在6個月內結束,但是,通常來説,交通案件1個月左右就可以執行完畢。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應該從接到事故認定書次日開始計算,但是如果申請了交通隊調解或者對方一直在支付費用,處在協商解決過程中時效可以中斷,但是要有證據,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過訴訟時效。而且從執行方面考慮,還是應該治療終結後儘快起訴。

也可以實行風險代理,委託人和律師協商一致即可。律師費一般會根據案件的標的進行計算,案件涉及到的財產金額越高,律師費就會越高。交通事故打官司還要注意時效性,一般發生交通事故後對人身損害要求賠償的時效是一年,超過這個時間就不能再提出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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