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追尾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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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前車與後車之間的跟車距離比較近的話,其實很容易發生追尾事故的,當然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自然也是要做出處理,先對事故責任做出認定才行。那一般車輛追尾責任認定是怎樣的呢?這對事故的處理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車輛追尾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一、車輛追尾責任認定是怎樣的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後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了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本條的規定,認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主要有三個標準:

1、事故當事人行為與事故發生之間有無因果關係。認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首先要看行為人的行為和事故的發生和損害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如果沒有因果關係,即使行為人的行為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也不應有事故責任。如當事人無證駕駛,但在道路上嚴格遵守了通行的規則,在道路上正常行駛,但被後車追尾。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無證駕駛的行為就與事故發生之間沒有因果,無證駕駛的前車當事人就沒有責任,而應當認定後車的全部責任。

2、事故當事人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對事故發生原因力的大小。原因力是指在導致事故發生的共同原因中,每一個原因對於損害結果發生或者擴大所發揮的作用力。

3、當事人過錯的程度。在因果關係確定以後,對當事人的責任比例的確定,主要是根據當事人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的。在雙方或者多方事故當事人都有過錯的場合,例如:機動車超速行駛,而被撞的行人則闖紅燈,這就面臨了一個對當事人各方的過錯進行比較的問題。比較過錯又稱為過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權行為法上的一項重要的責任確定制度。

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實際由交警來對事故做出處理的時候,其實都是要先做出責任認定,這關係到當事人對事故要承擔的責任問題,同時也會對之後的賠償產生影響。而要是對車輛追尾責任認定的結果不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進行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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