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行駛證丟失如何補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6W

小車行駛證丟失如何補辦?

小車行駛證丟失如何補辦?

如果車輛行駛證遺失的話,請帶上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車輛標準照片一張,到車輛管理所或交通管理服務站辦理。到社區交通管理服務站也可辦理。

補領機動車行駛證、牌照

辦理程序:

1.領取並填寫《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丟失一面牌照的,需將另一面牌照交車管部門;

3.在業務窗口辦理補領手續,並領取受理憑證;

4.到收費崗交費後,領取行車證或臨時牌照;

5.補領牌照的15日後,憑臨時牌照和受理憑證到牌照發放處領取號牌。

行駛證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該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後已經作廢!且根據新的《侵權責任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準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説,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正因如此,《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的功能:

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佈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產權權屬證明。《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車輛行駛證只是車輛合法上路的資格證,並不具有證明權屬的作用!《物權法》規定動產的所有權變動以交付為準!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才是證明車輛權屬的最好憑證!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綜合上面所説的,行駛證是車輛必備的一個證件,擁有行駛證才擁有行駛的權利,如果未辦理或者丟失的情況下,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這樣才不會等查到的時候承擔一些法律的責任,所以,只有擁有合法的證件才能更好的駕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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