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找人頂包被抓到了會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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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找人頂包被抓到了會怎麼樣

1、肇事司機構成犯罪

1)“頂包人”如果是一般主體(非第二種羅列的情形),則應定包庇罪;

2)“頂包人”如果是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冒名頂罪,則應定偽證罪。

要正確區分包庇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偽證罪與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有幫助犯罪的人掩蓋罪行,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犯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2、肇事司機不構成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妨害公務),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具體情況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頂包然後自首,這是兩個情節的認定與處罰,逃逸找人頂包屬於交通肇事逃逸的加重情節,但是自首可以成為法官量刑(或處罰機關的)的法定減輕情節。

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責任,不向公安機關報案,也不採取措施搶救傷者和公私財產而逃離現場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以及發生事故後棄車逃逸的當事人,對於處罰的力度要根據行為人的情節嚴重而栽制。

交通肇事逃逸的相關處罰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從重處罰的情節。交通肇事後逃逸,並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將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

綜上所述,醉駕本來就是一件違規違法的事,如果醉駕之後還找人頂包的話不僅當事人司機要受到處罰,這個醉駕頂包的還會涉嫌偽證罪或者包庇罪,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及到情節嚴重的,造成惡劣影響的可以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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