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拘留多少天 - 會留案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一、醉酒駕駛拘留多少天,會留案底嗎

醉酒駕駛拘留多少天,會留案底嗎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是罰款1000-2000元,暫扣駕照6個月,記12分。重考科目一可恢復駕駛資格。

如果醉酒追究了刑事責任,處6個月以下拘役,這就會留案底了。

二、酒後駕駛標準是什麼

目前我國法律中,駕車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毫克、小於80毫克,認定其為飲酒駕車;假如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即為醉酒駕車。一些發達國家對酒後駕車的認定起點是很苛刻的,瑞典是2毫克,德國是3毫克,日本是5毫克。

新規:提出將修改國家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值與檢驗》,對酒精測試標準進行修改,適當降低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最低標準。

醉駕最低認定標準將更嚴: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可能降到50毫克甚至是30毫克

《徵求意見稿》中提出要降低酒駕的最低標準,既是和國際接軌,也是對現實情況的調整。不過未規定標準降低為多少,有種説法是酒後駕車降到10毫克,醉酒降到50毫克甚至是30毫克,詳細規定為多少,還要等交管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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