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醉駕取證期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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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醉駕取證期為多久

醉駕雖然説在我國是屬於犯罪行為的,但其實醉駕相比於其他刑事案件的取證過程卻要簡單得多,因為直接對當事人的血液進行檢驗即可。所以大家也知道在發現醉駕到最後判決結果的這個過程一般不會耽誤太長的時間的。可能還是有部分司機在被抓獲以後,其家屬和本人都比較關心在我國醉駕取證期為多久?

一、在我國醉駕取證期為多久?

公安機關負責偵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長不超過37天,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批准可以延長,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

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

二、醉駕血液樣本保存要求是怎麼規定的?

存放時間因案件的需要,可長可短。

1、取樣:因醉駕抽取的血樣一般取兩份,一份送檢,一份備案,備案血樣主要在需要時作DNA鑑定和酒精含量的再鑑定。

2、血樣保存:酒駕血液樣本存放在低温環境中,血袋需排除空氣,並加防腐劑。

3、保存時間:送檢的血樣鑑定報告出來後,公安機關需作出鑑定結論送當事人確認並簽字,拒絕簽字的應註明情況。鑑定結論是給醉駕者定罪的最重要的依據,所以公安機關在血樣送檢到送達鑑定結論的過程中,都需要遵循嚴格的程序。遵循嚴格程序因而不能形成證據鏈條的不能定罪,所以在醉駕者一審服罪或二審裁定前不能將備案的血樣銷燬。

三、2015年醉駕怎樣處罰?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內容規定: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2、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醉駕的取證期沒有一個統一的時間規定,只要公安部門沒有超過刑事訴訟法當中規定的最長的羈押期限就可以,但是公安部門調查醉駕的相關證據通常也不會兩個月才能夠完成的。在醫院有過抽血化驗經驗的人都知道,醫院的化驗單可能不會超過一個星期就能夠做出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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