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員醉駕在交警隊能撤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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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醉駕在交警隊能撤銷嗎?

一、駕駛人員醉駕在交警隊能撤銷嗎?

醉駕交警隊如果是刑事犯罪的話是不可以撤案。交警一旦在執勤過程中查到車主醉駕,要交給公安機關立案,對當事人刑事拘留。醉駕是刑事犯罪範疇,交警無權撤案,等移送檢察院審查這個環節中,檢察院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起訴,對於醉駕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其他影響的,可以不起訴。

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是否立案由公安機關來決定,如果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不過沒有特殊情況的話,交警是沒有權利撤銷訴訟或不移交,必須向檢察院提出訴訟,除非是檢察院認為案件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對查獲經過、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抽取血樣過程應當製作記錄;有條件的,應當拍照、錄音或者錄像;有證人的,應當收集證人證言。

二、醉駕引發嚴重事故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中,交警查醉酒後要吊銷車主的駕駛證,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先拘留後逮捕。交警沒有權利撤案,因為醉駕是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後只要證據確鑿,案件就會到檢察院手中。當然,不是所有醉駕車主最終都被起訴,有些情況輕微的可以免於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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