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和醉駕的標準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酒駕和醉駕的標準是多少?

醉駕,是一個非常惡劣的行為,嚴重的損害了社會經濟秩序,醉酒,人們都是處於一個迷糊的狀態的,對一般的事物判斷都有一定的問題,這樣的狀態下駕駛機動車是非常的危險,有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的可能,我國法律將醉酒駕車定性為危險駕駛罪,應該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的。那麼酒駕和醉駕的標準是多少?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醉酒駕車,具有危害社會安全的可能,應該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醉酒駕車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吊銷機動車的駕駛證,五年之內不能夠重新的取得機動車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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