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無事故駕駛人會受到什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醉駕無事故駕駛人會受到什麼處罰?

酒後駕車的危害性大多數駕駛人都或多或少都會知道一些,但還是有些駕駛人不撞南牆不回頭,抱着僥倖心理酒後開車,尤其是在醉酒的狀態下駕車,不僅會使交通事故的發生概率大大增加,甚至會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醉酒駕駛人也將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那麼,醉駕無事故駕駛人會受到什麼處罰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關於醉駕無事故駕駛人會受到什麼處罰的問題,對於醉酒駕駛人,首先會弔銷駕照五年,對於駕駛營運車輛的,吊銷駕照十年,且十年後即使重新取得駕照也不得再駕駛營運車輛,其次,將根據情節決定是否追究醉駕者的刑事責任,一旦作為刑事案件,將給予酒駕人拘役並處罰款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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