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醉酒駕車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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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山醉酒駕車怎麼處理?

微山醉酒駕車怎麼處理?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一句連小孩子都知道的話,但是,卻依然有人把它當耳邊風,吹吹就過了,從不放在心上。醉酒駕車屬於違章行為,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新修訂的刑法於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的醉駕案件進行調研,並醖釀出台相關司法解釋。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4、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綜上所述,醉酒駕駛機動車輛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行為人明知道酒駕會違法,會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在明知有這樣的結果下,還無視法律,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的態度,可見行為人的行為是多麼的惡劣。希望國家多多加強這方面的管制,真正將”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這種思想灌入每個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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