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頂包人可以改口供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6W

醉駕頂包人可以改口供嗎

一、醉駕頂包處罰是怎麼樣的

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以上規定,酒駕並沒有觸犯刑法,屬於違反交通法規,依法要受到行政處罰。而包庇罪的犯罪對象是各種依照刑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人。因此,頂包酒駕也不構成犯罪,可根據具體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如行政拘留、罰款等。

二、醉駕的相關法律法規

1、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3、道路安全法修正案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2011年4月22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修改後的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將一律吊銷駕照,並在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修正案(八)對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作出相關刑事處罰規定後,不需要再實行拘留處罰,因此,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刪去了對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人拘留的規定。

根據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在我國相關的駕駛者在醉駕後,如找人代替頂包。被公安部門查出的,我國的相關辦案部門對這類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這類案件應對案件的駕駛當事人進行處罰,如他人進行頂包時涉嫌觸犯我國的法律,維護我國的法律公平。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