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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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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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社會上因為一些規章制度的限制為了一些私人的利益,很多人會選擇假離婚來幫助自己達成某一目的,但一些假離婚可能會遇到假戲真做的情況,這時候離婚的糾紛就會比較難處理,財產糾紛問題如果不及時處理的話很可能會導致自己蒙受損失,假離婚財產怎麼分配就是當前人們正在熱議的話題。

什麼是假離婚?

假離婚是指夫妻雙方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如躲避債務、滿足購房條件等,雙方協商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並辦理假離婚的。我國婚姻法不承認假離婚,沒有假離婚的説法。因此,對於假離婚的,想要達到離婚的效果必須雙方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或者夫妻雙方去法院起訴離婚(此種情況比較少見,因為是假離婚,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的意見是一致的,所以不會通過法院辦理離婚)。因此,夫妻雙方協商的假離婚,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的,在法律上就視為真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分割,在領取離婚證時已經生效。除非在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發現之次日起一年內可以重新申請財產分割,否則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的協議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二、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 : 一是通謀離婚 , 二是欺詐離婚。

1、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後再復婚的離婚行為。通謀離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1) 雙方當事人並無離婚的真實意思,不符合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

(2) 雙方當事人以離婚為手段,以達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為了逃避計劃生育而多生子女;為了逃避債務;為了兩邊享受分房或購房的國家優惠政策;為了給子女辦理農轉非户口等等。

(3) 雙方均有惡意串通離婚的故意,共同採取欺騙或者隱匿事實真相的方法,欺騙婚姻登記機關以違法獲取離婚登記。

(4) 通謀離婚一般具有暫時性,待預期目的達到後,雙方通常會按約定復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離婚後置原先的約定於不顧 , 不願復婚或者與他人再婚, 從而容易引起糾紛發生。

2、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採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後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欺詐離婚具有以下特徵:

(1) 這種離婚是欺詐方的真實意思,而受欺詐一方並無離婚的真實意思。另一方同意離婚是基於對方採取偽造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會作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 欺詐方的目的在於騙取對方同意離婚,以達到離婚的目的,因而並無復婚的意思,而受欺詐方卻期待目的達到即行復婚。

(3) 受欺詐方既是受害人,又與欺詐方共同欺騙婚姻登記機關。

假離婚既可以發生在登記離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發生在訴訟離婚程序之中。前者為假離婚登記 , 後者為假離婚調解協議。但現實生活中以通謀離婚為多數。

三、假離婚財產怎麼分割?存在兩種情況:

1、 辦理假離婚後,夫妻雙方未同居的。

此種情況下,發生財產糾紛的處理方式就比較簡單。首先,辦理了離婚登記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的,離婚協議生效後財產是無法請求重新分割的。

2、 辦理假離婚後,夫妻雙方依舊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辦理假離婚後,同上面的情況一下,夫妻雙方協商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情形發生的,財產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於夫妻雙方離婚後依舊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關係,在財產分割發生糾紛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財產分割時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也就是説條件一樣的情況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財產是指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的財產。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第一,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第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第四,雙方同居期間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按雙方的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重病未治癒的,法院可判決其多分財產或由另一方給予適當幫助。對於離婚後,協議的財產分割無權請求重新分割。

假離婚雖然能夠幫助自己和對方達到一定的目的,但是這樣做是極其不道德的行為,如果沒有完全必要的話就不要這樣去做,假離婚給我們帶來的危害是非常巨大的,假離婚財產怎麼分配,這樣的問題如果遭遇對方假戲真做,被騙離婚並進行了財產分配的話,處理起來是非常麻煩的,所以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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